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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完成2018年空氣質量改善目標,近期汾渭平原提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征求意見稿》,在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將在山西省晉中、運城、臨汾、呂梁市,河南省洛陽、三門峽市,陜西省西安、銅川、寶雞、咸陽、渭南市以及楊凌示范區,以燃煤污染控制為重點,抓好工業企業全面達標排放和“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大力推進清潔取暖、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揚塵綜合管控,強化區域聯防聯控,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提升環境綜合治理能力,將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6%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同比減少6%左右,有效實施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
1.嚴厲查處機動車超標排放行為。推進機動車“天地車人”一體化監控系統建設。2018年12月底前,各省基于交通部門道路交通流量數據,制定柴油車遙感監測設備建設方案,重點布設在高速公路、國道、省道等主要貨運通道,啟動三級聯網的遙感監測系統平臺建設。
2.嚴格施工和道路揚塵監管。2018年10月底前,各城市建立施工工地動態管理清單。建筑工地要做到工地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六個百分之百”。自2018年11月1日起,各地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并與當地有關主管部門聯網。各類長距離的市政、城市道路、水利等線性工程,實行分段施工。各地要將施工工地揚塵污染防治納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疇,建立揚塵控制責任制度,揚塵治理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將揚塵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納入建筑市場信用管理體系,情節嚴重的,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加強道路揚塵綜合整治。大力推進道路清掃保潔機械化作業,提高道路機械化清掃率。
3.完善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網絡。2018年12月底前,區域內各區縣全部建成包含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顆粒物(PM10)、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六項參數在內的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點,其中,縣(市)建成2個以上,區建成1個以上,與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直聯,并實時對外發布信息。加強區縣、國家級新區、高新區、重點工業園區等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站點建設。2018年12月底前,除國控站以外的監測站點全部上收到省級環境監測部門。省級環境監測部門每月5日前將審核過的上月數據上傳到中國環境監測總站。
各城市、各區縣要布設降塵量監測點位,做好數據質量控制,每月向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報送降塵監測數據。2018年12月底前,啟動汾渭平原國家大氣顆粒物組分監測網和大氣光化學監測網建設工作。
4.加強污染源自動監控體系建設。2018年12月底前,各地排查排氣口高度超過45米的高架源,全部安裝自動監控設施,并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聯網;電力、鋼鐵、焦化、水泥、玻璃、電解鋁、氧化鋁、磚瓦企業和每小時35蒸噸及以上的燃煤鍋爐均應安裝自動監控設施,做到全覆蓋、無遺漏。加強自動監控設施運營維護,數據傳輸有效率達到90%。推進鋼鐵等重點企業廠區內布設空氣質量微站點,監控顆粒物等管控情況。推進石化、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VOCs排放重點源安裝廢氣排放自動監控設施。